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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建安集团七处长滩项目部型材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22-09-30 

一、报价须知

1.采购单位:中煤建安集团七处长滩项目部

2.采购内容:型材一批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本次采购的型材其规格、型号、数量要求详见附件1.

3. 询价书编码:XJ2022096910

4. 集采编号:CGSQ-07C001-2022-00106

4.采购方式:电商—公开询价

5.质量要求: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且复检合格,型钢的尺寸均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求或样板尺寸的要求,对未明确提出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定。

6.验收方式:采取过磅的方式验收,过磅在采购方现场称重计量,磅差允许偏差不超过±千分之三。对称重、计量结果有异议需复测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第三方称重、计量结果为准。(详见附件)

7.报名及报价方式:报价单位从http://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进行报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新供应商可以自行注册选择准入单位“中煤建安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待准入预审通过后进行报名。

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应以本询价文件给出的《附件1报价清单》为准通过中煤易购一体化平台网上报价且易购一体化平台中物料描述如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等与询价文件不一致时,系统填写单价时,保留小数点后6-7位,系统生成总价与报价单总价为一致。如附件1:报价单总价/总数量=单价)。

构成:报价含税(13%)、包装、运输、服务等与采购有关所以费用项目。

④系统报价需提交以附件1形式盖章、签字的报价单及附件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盖章签字后上传PDF格式。

报价锁定时间期限为7个工作日;报价文件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日期之后7个工作日内有效。

报价单位如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澄清需在揭价2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或发至此邮箱7cgcglb@chinacoal.com,并电话告知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将于揭价2个工作日之前予以答复。为使报价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要求修正报价文件,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和揭价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公告中明确,并将此变更通知报价单位。

⑦在报价说明的位置注明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的供货质量、供货周期数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响应函。

8.供货地址:呼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西什拉村日盛鸿达钢结构

工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滩露天煤矿

9.供货时间:接到项目供货通知后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施工工地。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进场验收合格,并收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11.询价文件公示方式:集采文件公示在http://www.zmja.com(中煤建筑工程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http://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网站公示。

12.报价单位资质要求:价单位参与询价的询价物资应在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报价单位应确保企业信息及资质文件真实有效,询价人对已报名的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企业信息、资质文件以及关联企业进行审查。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符合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报价供应商资质不能有关联,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价资格。并按公司制度列入停用名单。具体规定依据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对以下失信行为的集团级供应商实施全集团联合惩戒,禁止参加集团公司采购业务,并通过采购平台设置限制。

(一)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一年:1未经异议直接投诉,或在提出异议及异议处理期间同时提出投诉;2捍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3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二年:1绩效评价不合格;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放弃成交、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3恶意投诉采购人或竞争对手;(4对采购人恶意提起诉讼或仲裁5杜绝供应商为了成交而恶意竞价,将某不能供货的物品及单项采购数量大的物品故意压价,而把采购数量小的物品或其他物品抬价,最后由于缺货或规格型号不符而不供该物品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三年;1)串通投标;2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五年,情节恶劣的,可延长停用期限,直至长期停用:1)转包或违法分包;2违规挂靠;3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隐患或事故的:4给集团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5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13.报价开始时间:2022930

14.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5点00分

15.报价揭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15点00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16.报价揭示与评审:

如遇揭价时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时,可相应延迟报价时间;如遇揭价后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可选择重新组织采购或更换采购方式。

采购人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跨部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小组人员为三人(含)以上单数。评审小组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各供应商报价进行揭示并对密封性检查及报价揭示过程留有记录。

④评审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主体资格及报价文件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

17.成交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若该单位在供货质量、供货时间等实质性内容上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则该报价单位为该项物资的成交候选人。若该报价单位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再评审次低报价的报价单位,依次类推,直到评出该项物资的成交人为止。原则上揭价后采用最低价法,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可分别与报价单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通过微信视频方式或通知到现场),有关澄清或答疑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如有必要,采购人可要求报价单位在对各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后,易购系统做最终澄清报价。

 如果报价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成本,评小组将会要求报价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报价将被废弃。经评审后确定一至两家成交单位,在评结束后询价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所选定的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单位将不予通知。

18.合同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采用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合同文本。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于7个工作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报价单位须按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税金、运输、装车等费用均由报价单位承担。合同执行中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价提出异议。询价单位按国家有关现行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本次询价验收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如果成交,除不可抗因素外,成交供应商单方面不接受成交结果,或者合同签订后不按合同条款执行,将该供应商列入本单位供应商停用名单中,取消其参与我单位物资采购竞标资格。  

19.揭价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85号中煤建安集团七处三楼会议室。

20. 询价联系人:耿滔滔  15103536566   

项目联系人:项目经理:王健丰 13994941694

                 员:陈龙龙 18435680769

 

二、报价需提供附件

附件1

报价清单

询价单位:中煤建安集团七处

项目名称:长滩项目部

2022年9月30日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厂家

备注

1

钢轨

18kg/mQ235

60



合格

工地

2

工字钢

56#a Q235

14



合格

呼市

3

工字钢

63#c Q235

1.2



合格

呼市

4

槽钢

8#Q235B

0.9



合格

呼市

5

槽钢

14#  Q235B

12



合格

呼市

6

圆钢

HPB235 20mm

0.8



合格

工地

7

角钢

160*16mm Q235

6.3



合格

呼市

8

角钢

63*5 Q235B

3.4



合格

呼市

9

扁钢

40*8mm Q235

4



合格

工地

10

扁钢

100*3mm Q235B

4



合格

工地

11

无缝钢管

48*3.2mm 20# Q235B

30



合格

工地

12

焊接钢管

DN40*3Q235B

10



合格

工地

13

焊接钢管

DN40*3.25mmQ235B

15.6



合格

工地

14

花纹钢板

5mm Q235B

24



合格

呼市

15

钢板

10mmQ235B

38



合格

工地20t   呼市18t

16

钢板

 6mm Q235B

6.4



合格

呼市

17

钢板

8mmQ235B

6



合格

呼市

合计








备注:1、以上数量、规格为报价参考,实际使用需再次与工地确认为准。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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